這幾日鬧得沸沸揚揚的動物協會槓上原民會主委的新聞,讓我有感而發。

  在人類的世界中,各種社會運動在地球上發生,舉凡有關勞工的、女性的、第三世界國家的、同志的、兒童的、身心障礙者的、國營工會的、原住民的、反戰的等等,每種社會運動都能蓬勃發展,帶動社會對於該議題的討論,但其中,我們可以發現一個共通點,這些社會運動中,基於絕對有人類擁有那種身分(女性、勞工、同志等等的),社會運動的正當性可謂十分足夠,也因為擁有這些弱勢身分的人們站出來為自己說話,或是希望別人為自己說話,對於這些社會運動的訴求,幾乎沒有人會去質疑為何這些參與者可以說這些話。

  不同於上述的社會運動,環境保護運動和動物保護運動是比較弔詭的,因為從來沒有一個參與此類社會運動的人類,擁有「環境」的身分,或是「非人動物」的身分,但由於環境運動的訴求來自於「環境權」,環境權談的是所有人類享有平等使用環境的權利,也就是說,環境運動在某種程度上,是因為人先存在才發生的。「動物權」就不一樣了,它所指的絕對不是人類享有平等使用動物的權利,由於「動物權」一詞在哲學中相當站不住腳,所謂「天賦人權」,「權利」一詞是相應於人類而生的,因此,常有人說,動物權這個稱呼根本不存在。有了前述的基礎,參與動物保護運動的人士,完全不具有任何的正當性提出這些訴求,這是動物運動最特別之處,也是最大的困境。

  既然動物保護運動的參與人士,沒有一個具有動物的身分,整個社會運動的維持完全來自於人類對動物的同理心,藉由薄弱的情感連帶組織起來,也就非常容易遭人譏諷「假道學」。「假道學」的言論一出,就是將動物保護運動打入冷宮,由於必須要出現具有非人動物身分的個體,在這場社會運動中發聲,「假道學」的稱號才能應然瓦解,除非今日真有動物能夠張口說出動物的心聲,否則任何動物保護運動都無法突破這個屏障。

 

  動物保護運動人士都是假道學,因為他們一樣吃肉,他們也不是動物。然後導出了「沒有人類可以為動物說話」,對的,這個論述荒謬無比。

 

  正由於人類系統中的複雜性常導致承受苦難的卻是動物或大自然,使用人類系統複雜性的說詞來迴避人類對於動物的責任是完全說不通的,在動物的眼裡,無論你是什麼人,或是人類間有什麼複雜的恩恩怨怨、利益糾葛,人類就是一個牠們的天敵,僅此而已。人類自己的事是人類自己的事,人類與動物的事又是完全另外一回事,倘若我們用人類保護動物的動作可能是假道學,或是動物保護人士言行不一同樣殺蚊子等理由,來模糊動物保護運動的本質,就會出現問題尺度不明的荒謬現象,用一個人類系統的原因,來規避人地系統間的連帶,不僅於情不忍,於理也說不通,不同尺度的事件豈可互相比較?

  人類生而具有雜食性,食用動物是與生俱來的需求,所以在許多西方的哲學論辯上,都導出了人類只能盡可能降低動物痛苦的結論,不管是基於動物權、同理心,甚至是讓人類彼此間更有情理的對待,因此動保團體多數贊同人道屠宰;而在東方佛學的護生理論,也提出人類應該要極盡可能的保護這些生命,因為尊重每一個有情,對於自體的生命才有趨生畏死的本能,因此佛教團體尋找替代方案,在科技還沒純熟到可以取代動物的時候,先吃素。

 

  人類自己的恩怨就自己解決吧!所謂環境保護運動,正因為並沒有一個明確的主體稱為「環境」,因此人類選擇了「人類平等享有」的概念來做論述,但環境保護運動的背後,其實也是保護人類與動物彼此間的平等享有,人類與人類/人類與自然/自然與自然,三個尺度如此不同,千萬不可以其一壓其二,否則整個地球都將因人類重視自身之存在,而被人類之事帶至浩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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