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與親戚聊天時提到,民國八零年代時他遇過大學生集會要加入聯合國,巷道都是抗議的學生或是維安的警察,他要回到公司宿舍是百般困難,終於找到了一條巷弄,卻遇到三兩位台灣大學的學生要求盤查他的身上是否有錄影器材,他說這些抗議的學生甚至破壞物品,根本是暴民。這讓我腦袋中浮現了從《聯合報》批評「陳為廷嗆教長不禮貌」的事件開始,一直到「關廠工人臥軌」的激烈抗爭。
「公民不服從」指的是對於不合理制度進行非暴力舉止的抗爭行為,作為公民不服從的行動,可以選擇故意觸犯某項法律,例如採取和平的阻塞或非法佔據某些設施。而在現在這個資訊由媒體所壟斷的民主時代,公民不服從的行為常常是希望社會大眾注意到議題,進而使政府正視問題的手段。假使當初倡議加入聯合國學生的「暴力行為」(破壞物品)為真,也許不大符合公民不服從的精神,但近年來的抗爭的確在「公民不服從」的範疇之內,非暴力、公開、為了增進公益。而可悲亦可泣的,由於人民的感官遭到大眾媒體掌控,擔任「守門人」的媒體以最符合自身利益的方式篩選資訊,不夠暴力的、不夠對立的、不夠腥羶的,一律不報導,因為無法刺激收視率而獲得廣告主的資金。有人說「公民不服從」有很多方式,可以柔性的上街遊行、通過法定程序上訴,但現今台灣的社會中,媒體惡質的生態與愈發激烈的公民不服從行為形成一個「惡性循環」。
成功地登上媒體版面後,獲得的卻不會是相對應的支持或關注,由於大眾的胃口已被培養得對於不夠簡單的、不夠娛樂的新聞沒有興趣,媒體選擇的資訊是大眾易於瞭解與評論的,於是乎「禮貌」和「乘客要回家」被搬到了新聞標題。也許很多「頭腦清晰」的人們會認為,媒體所選擇報導的資訊(那些被認為不佳的抗爭方式),與抗爭的訴求本身是應該被分離檢視的,紛紛要求閱聽人要重視訴求,不要被模糊焦點,但是在我與許多親戚朋友的聊天過程中發現,在集體潛意識的層面,有一個「社會病」,姑且叫他「毒樹果症候群」好了。